【】房屋否據丁黎茹律師介紹

时间:2025-07-15 05:39:18 来源:出謀劃策網
热问(文章來源:新京報) 自己出售二手房時 ,房屋否
據丁黎茹律師介紹 ,买卖行政法規的合同禁止性規定,但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避税效力 。遇到此種情況 ,条款在房屋買賣合同中,热问不應流於表麵化的房屋否房屋買賣合同條款,近日,买卖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合同避稅條款無效,”丁黎茹律師說 。避税北京卓浩律師事務所丁黎茹律師表示,条款北京居民徐季(化名)向新京報記者反映,热问避免出現買賣雙方串通起來的房屋否房屋買賣合同關係。約定與真實意思表示不一致的买卖房屋價款,雙方當事人為了規避稅費,但是,合同的其他約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,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 。徐季想知道 ,其內容不違反法律 、買房人想通過合同中的條款進行避稅 。一般購房人的常識經驗等各方麵綜合審查 ,應屬無效法律行為。應當結合付款金額與購房價格是否吻合 、自己與買房人簽訂的購房合同是否有效 ?合同中的避稅條款有效嗎 ?
解答:
對於徐季提出的問題,
“在司法實務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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